这段时间里我无心看书也不想写东西,心里总觉得怪怪的,有一种让人不太舒服的警惕和忐忑不安地骚扰着我。可能和当下某些社会事件有关吧。
于是把余暇的时间让给了音乐。音乐是个好东西,好就好在能让你有片刻的沉浸,因而愉悦、超俗,而觉得时间在你享受的音乐里已经不复存在了。是真的消失在茫茫的空洞里了吗?
音乐把时间忘记了,时间却一直记得音乐。等我取下耳机,周围嘈杂的声音立时又聒噪着耳膜:汽车的鸣笛声,环卫车收垃圾太大的咣当声,楼下有人吵架的声音,空调的嗡嗡声……
一切又都卷土重来,把我摁倒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蹂躏我刚刚复苏的知觉里,那从音乐里将醒未醒的柔肠百结的唏嘘和感叹,云朵一般,一片片被风雨摧残得支离破碎。
还是让我死在音乐里为好!
一个人静静地听着音乐,真是好呀!音乐涤荡了我心底的渣滓,如一场夜间突如其来的大雨,把大地上的一切污秽冲洗得干干净净,一睁眼,天明地朗,唯有大地欣欣向荣的气息和味道。
这是母亲的味道,一个孩子在无助的时候嗅到这样熟悉而温暖的气息,会忍不住掉下泪来。
喜欢刘德华的歌曲,经典的台词配上经典的调子,把某一首歌唱得让我忍不住心潮澎湃,不能自己。“不喜欢孤独,却又害怕两个人相处,这分明是一种痛苦。”“如果你不曾心碎,你不会懂得我伤悲。”……我觉得一首歌之所以打动人,关键在于歌词能说出一个人的心声,又有相得益彰的音调搭配,这会让一个人沉浸于其中,无法自拔。如恋爱,有缘遇到了一个明眸皓齿的美丽女子,不爱便是瞎话,不爱谁能信呢?
爱就爱了吧,情网里没几个人能活着出来。关键恋爱却难能长久,如果跨入婚姻的殿堂,爱情这玩意恐怕不会是想象的那么美好,因为爱情的本质是枯萎。
当鲜花遇到酱油,口红遇到稀粥,鲜花会染上葱油味,口红也会被稀粥冲洗的一塌糊涂。这就是人常说的,梦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吧。浪漫常常败在现实的手下,无数的例子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如果从美学的角度看,爱情在初级阶段时,会有距离上的美感。一旦两人朝夕相处,零距离接触,美感也就消失了,爱是因为美,美没有了,爱从何谈起呢?因果律看来对爱情也是适用的。
于是,我就越发糊涂了,把音乐看成爱情是合情合理的,我发觉某一首好歌,你是那样的喜欢,以至于时时刻刻都在嘴里哼哼着,但等过了好一阵子你突然发现,你已经有些不喜欢了,甚至有些讨厌这首歌了,一唱你就会上头,原来的那些欢喜跑哪去了呢?
以此类推,歌曲的本质和爱情一样,慢慢的都是要枯萎的。喜欢到了一定的程度,便不再喜欢了。如果在生命中找不到一种永恒,一直持续的喜欢,而是另一种渐行渐远的剥落和湮灭,那人活着岂不是没有一点的乐趣了吗?想想,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那该如何在苦闷的时候,排遣自己的抑郁和愁闷呢?这是个问题。
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可惜我不是圣贤,也不会喝酒,一喝酒就脸红心跳气喘如牛,过敏体质经不得酒精。并且,听说借酒消愁愁更愁,伤了身子还解不得愁绪,何苦呢!于是,便果断放弃!
夜里,来了一场雨。听着窗外的雨声,哗哗地下着,看着空中的电光,刺溜刺溜地闪着,突然之间,我有一种十分惬意的感觉。
前不久回了一趟老家,老父亲在自家院子里种了芸豆南瓜好些蔬菜,他引水灌苗,水咕咕地浸润着土地,那声音听起来悦耳。有大鸟落在杏树上偷啄杏子,叫声也是婉转美妙的。晚上,父亲闲了下来,便拉起二胡,吱吱呀呀的,在夜色静谧的氤氲里悠扬地飘着,也觉得好听。水声鸟声,知道了大自然还在;二胡声,知道了父亲和生活还在。
夏天的黄昏,出去走走,在公园的水塘边,我会听到蛙声自某一处幽暗的岩石上清脆地传来,会听到鱼儿在莲叶下扑棱扑棱的撒欢声,如果再仔细听听,或许还能听到莲花细微的绽放声,那天籁一般的存在,让我感动良久。
倾听自然的声音,是最真实的,也最是让人信任和放心的。天地澄清,没有欺骗,如果有一种持续的喜欢,和自己抱团取暖,能击溃外来的侵扰和枯萎,那就把自己交给大自然吧,忧郁便会一扫而光,而觉得生活仍旧是美好而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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