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交警微发布
1月30日上午10时54分左右,高速交警涿州大队系统预警在京港澳高速北京方向70公里处,一辆黑色小型汽车车速高达148km/h,超速23.3%。民警立即固定证据,并在涿州公安检查站将该车拦停,将该车驾驶人引导至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经询问,该车驾驶人特意设定定速巡航148km/h的原因是,他的朋友告诉他高速公路限速120km/h,超速不足20%就不处罚。民警立即纠正了驾驶人的错误理解,并告知了正确的限速值和法律处罚标准,最后依法对其超速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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