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近期很多朋友对于国家介入调查林生斌案了吗产不是很理解。然后还有一些网友想弄清楚国家介入调查林生斌案了吗最新,泰缘号(www.bjxdyg.com)已经为你找到了相关问题的答案,接下来和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谁犯错,谁道歉;谁犯罪,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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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
吴亦凡坐的牢,网友们直呼大快人心,纷纷表示感谢都美竹。
真正的“功臣”其实不止一个都美竹,还有吴亦凡他妈。
因为有了一个“第三方”诈骗者,所以吴亦凡他妈妈认为都美竹在敲诈勒索,抢先报了警。
报警了,警察就得立案调查,一查,查出了“敲诈勒索”系第三人,都美竹没事。
“那我可以走了吧?”、“您先等会,人家还在网上举报你【选妃】、【灌酒】、【强jian】呢。”
查完了都美竹,也得查一查吴亦凡啊。
注意,朝阳警方一共发布了两次警情通报。
第一次:
“2020年12月5日22时许,冯某(女,28岁,时任吴某凡执行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女,18岁)到吴某凡(男,30岁)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两人发生性关系。”
吴亦凡:“我没有、只见过一面、如果犯罪,我自己坐牢。”
网友:“你撒谎、你渣男。”
在这第一次的通报声明之后,北京警方还有这么一句“伏笔”通报:
针对网民举报的“吴亦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北京朝阳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如构成违法犯罪,警方将严格依法处理。
10天后,第二份警情通报来了:
吴亦凡涉嫌强奸,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天雷滚滚,吴亦凡遭全网封杀。
而这其中,都美竹及其他受害女孩,包括广大网友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是引发舆论,点燃“舆情热议”,使得舆论力量推动案情进展。
7月干死吴亦凡,8月干死林生斌。
舆论,从未停止过。
2
8月3日,杭州公安发布了关于林生斌事件的警情通报。
通报有两个重点,一是辟谣,二是“伏笔”通知。
“与保姆有染”、“买重额保险”、“在案发现场”、“密谋杀妻子”,均系谣言。
最后加了一句:
“对于部分网民质疑及举报“林某斌涉嫌偷税漏税、涉嫌非法公开募捐、诈捐”等情况,相关部门已按照程序认真开展调查,查证确有违法违规事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其实,杭州公安这一份通报,和之前的北京公安通报,都是一样的。
先要辟谣,然后发声明,剔除那些不真实的信息,尚未证实的信息,请大家耐心等待后续。
可是两份通报出来,网上却是截然两种态度。
北京警方通报出来,网友直呼大快人心,杭州公安通报出来,网友仍旧“疑虑颇多”。
我表示看不懂。
换句话,咱们这样理解:既然大家都认同了北京警方的通报,相信了吴亦凡强奸犯罪,为什么就不能认同杭州公安的通报,相信林生斌没有密谋杀妻?
林生斌是个渣男,这个没得洗,但是杀人犯的罪名坐实,不可能交由“舆论”来定罪吧。
(重庆15楼扔下孩子的“兽父杀子”案,差点骗过了所有人,不也是重庆警方破案的吗?这种人命关天的案件,不能听信网传的谣言,要相信警方的破案能力。)
道德的事交给道德去谴责,法律的事交给法律去审判。
这才是法治文明、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
3
“人渣”的罪名,顶多让林生斌社死,这不符合大众的心理预期审判结果,所以群情激愤。
但这并不代表,林生斌就洗白干净彻底没事了。
只是说,无论是警方、法律、还是理智客观的媒体人,都不希望舆论干预司法办案,如果舆论能够杀人,那才是最要命的“社会隐患”。
而真正能够坐实林生斌罪名的,其实还在后续调查。
一是“涉嫌偷税漏税”、二是“涉嫌非法公开募捐、诈捐”。
前者能够让他倾家荡产,后者能够让他刑拘坐牢。
我们的舆论关注点,应该是聚焦在这些“致命杀招”上,而不是盯着那些已经辟谣的不实罪名争执不休。
咱们就是敞开了怀24小时在网上骂,也不可能以“涉嫌密谋杀人”的罪名,把林生斌送进牢房里,不是吗?
——但是“后续的调查”,却是有可能的。
2002年6月20日,知名女星刘晓庆因涉嫌偷税被依法逮捕,逃税金额高达1845万元人民币,被捕审理随后转移秦城监狱,刘晓庆前后度过了422天的牢狱生活。
1845万的逃税金额,让一代影后刘晓庆,就此沦为了阶下囚。
可为何16年后,偷税漏税、面临8.8亿的补缴税费和罚款的范冰冰,为何躲过了牢狱之灾?
那是因为2009年,国家对刑法的“逃税罪”作出了修改:如果补缴了税款和罚金,便免于刑事处罚。
以前,是“偷税罪”,后来,改成了“逃税罪”。
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一般是数倍于逃税金额。
也就是说,这个罪名坐实的话,林生斌的钱可能就没了。
另外,就是“诈捐”一事。
林生斌的服装品牌之所以卖得火爆,除去“老婆孩子在天堂”这个悲情男主人设加分之外,还有重要一点,林生斌承诺,每卖出一件商品,会拿出收益所得的10%,捐给慈善基金会。
这一份“善心”,自然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尊重与信任。
而这,就已经构成了“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构成此项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德的谴责让他社死,最后的逃税惩罚,让他赔光家底,诈捐的罪名,让他进去坐牢。
“散了黄老爷的银子、拆了黄老爷的碉楼、把黄老爷送进局子”。
这,才是惩治恶人的“最佳手段”,既杀恶人,也诛恶人心。
而且,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过一段时间,杭州公安会再出通报,林生斌的结局,会和吴亦凡一样…
4
社会进步发展了这么多年,失衡的贫富差距已成既定的事实,可能恰恰就是因为这种“差距”,所以普罗大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渴望和需求,就变得尤为强烈。
民众在觉醒,舆论在发挥力量,媒体在行使监督权利。
这些都是好事。
但我希望大家明白的事情是,舆论可以推动案情,甚至可以倒逼司法介入,但是舆论和媒体以及公众,没有“审判”的权力。
舆论“搞死”了罗志祥,可罗老板依旧在抖音平台蹦跶。
因为他只是触犯了道德的底线,但他没有犯法,舆论也就不可能向警方和法律施压,要求全网封杀罗志祥。
可吴亦凡不一样,他是犯了罪,即便是脑can粉的舆论洗地,扬言要“劫狱”救哥哥,那也是扯淡。
可以臆测尚未证实的犯罪动机,但是我们不能审判不实信息的未发生罪名。
——哪怕是一个死刑犯,他也有辩护的权利,也有不被舆论定生死的自由。
这是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也是理智思考和盲从谩骂的区别。
我和大家一样,寄希望于杭州公安后续的调查通报,让林生斌彻底身败名裂。
但不是靠着镇魂井、十字符、跟保姆有一腿这些“谣言”,来杀死林生斌。
谣言要是能够杀人,法律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用事实说话, 用证据定罪,给死者一个公道,给活人一个说法。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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