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的逐渐转暖,电动自行车成为了更多市民群众日常出行的选择,但部分电动自行车主守法意识淡薄,不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或临时通行标识,骑行无牌车上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为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
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沈阳交警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整治工作,再次呼吁电动自行车主,自觉办理登记上牌或临时通行标识,守法文明骑行。
超标车及手续缺失的 抓紧办理临时通行标识
针对超标及手续缺失的在用电动自行车,沈阳交警设置容缺机制,划定通行过渡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免费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未办理、悬挂临时通行标识的,禁止上路通行。
车主须以自身信用作出承诺,保证车辆来历合法,填写《车辆来历合法承诺书》及《告知书》,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登记预约”,查看办理地址等信息。
合标电动自行车 要及时办理登记上牌
尚未上牌的在用电动自行车请抓紧时间前往以下业务网点办理登记上牌。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交警提示
沈阳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无牌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电动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骑行无牌车上路,不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共同维护法治、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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