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彭青华
户 籍 地:河南省睢县蓼堤镇刘东村211号
身份证号:4123251974****1545
举报电话:17603709861(王法官)
悬赏期限:2023年1月31日-2024年1月30日
悬赏金额:3000元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彭青华线索使本院抓获并拘留,奖励人民币3000元。
执行标的:453900元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被执行人彭青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我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现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我院依法决定对彭青华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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